Wednesday, July 13, 2005

韓風襲港

母親是一名標準的韓國迷﹕下班後學韓文、回家看韓劇、放大假時到韓國等,總之衣食住行都是與韓國有關,滿屋洋溢著韓風的氣氛。

不難發現,韓國文化早已於這數年間滲入香港人心中,韓國歌曲、電影、食物、電器等,韓國文化好像變成了香港潮流﹕韓國影星來港,師奶們日夜在機場守候偶像﹔韓劇在電視上播放,觀眾們會為情節感染得眼淚長流。甚至旅行社亦會組團參觀拍攝場地、香港的韓國餐廳亦推出大長今餐。只要是與韓國有關的東西,香港人就會不顧一切地去追隨,狂熱程度不遜於早年的東瀛風。

其實,香港人瘋狂早就有跡可尋﹕不眠不休買演唱會門票、排隊換Hello Kitty 公仔等都可看到香港人熱情投入。其實,香港人愛玩即興、講埋堆,認為是潮流就會麻木跟隨,「咪執輸」永遠是至理名言。而且,香港人做事講求效率,希望在最短時間得到想要東西。不過往往只有三分鐘熱度。熱情過後,就會忘記得一乾二淨﹕史諾比公仔早已放在櫃桶裡、早幾年瘋魔萬千觀眾的日劇,甚至曾經收視高企的《金枝慾孽》亦被港人打入冷宮。

除此之外,香港人「八卦」,最愛將娛樂雜誌當精神食糧,閒時會討論某某明星走光、某某歌手與上層有曖昧關係等,總之將偶像當成家人,「關心」他的日常事。而香港傳媒為了滿足香港人的「八卦」心態,喜歡將事件隱善揚惡,然後將資訊加以娛樂化。但這往往會將事件不斷重覆,而且變得誇張失實。例如當傳媒認為《大長今》受歡迎時,便會爭相報導有關消息。無論在電視、報紙、雜誌都可以見到《大長今》相關的報道。最特別的是《大長今》中的女主角李英愛曾拍過三級片也被報導出來。傳媒亦會將事件放在頭條或者以節目形式訪問當事人描寫他們的「故事」。對於傳媒負面報導的手法令我想起一代鬼材黃霑逝世時傳媒的報導。他們貼身追訪黃霑,由入院、逝世到舉行追思會,香港傳媒仍馬不停蹄地去搜尋最新消息。電視台亦舉行追悼節目藉此向黃霑「致敬」。而事實上,他們報導的多數是黃霑生前的風流韻事,以及前女友的「真情告白」。不過這些「真相」究竟是觀眾真正需要的,還是,傳媒為了增加銷量,不惜嘩眾取寵,製造一些所謂的「假需要」給觀眾,強迫大眾消費、享用﹖

相信韓流襲港仍會持續一斷時間,但韓風過後還會有什麼動搖到香港人的心﹖另一方面,當大眾文化受到商業操縱的時候,道德價值被放在什麼位置﹖大眾作為active audience 應怎樣選擇和影響傳媒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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